各会员单位、院校、科研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国标委发〔2024〕34号)的精神,引导团体标准组织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加强土木工程建筑标准化管理,推动团体标准体系建设,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提升团体标准编制和审查水平。根据《福建省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组建福建省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会员企业、全省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有关土木工程建筑专业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专家条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工作,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工、教授)。
(二)从事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工作,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技师、副教授),有标准(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编制或审查工作经历。
(三)工程技术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工作,取得标准化培训合格证(标准人员能力验证证书)和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有标准(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编制或审查工作经历。
(四)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协会、学会)标准化专家库专家。
三、专家职责
1.参与协会标准编制、审查工作;
2.对制(修)订协会标准提出征求意见;
3.参与协会标准的宣贯推广及相关活动。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盖章(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退休人员盖章不方便,可由本人签字),推荐表后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书、专家聘书文件、标准编制审查证明(标准封面、前言)、科技奖、教材、著作、专利、软著、工法、课题等科研成果文件、标准化培训相关活动证明扫描件(影印件)。
五、材料报送方式
2025年8月3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stjhyxh@163.com邮箱。纸质资料邮寄送至福建省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协会,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008室,联系人:王界杉,联系电话:18559263580。
已是本协会专家的,不用再申请。
附件:福建省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福建省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协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