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闽职改〔1993〕19号)、《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3〕1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委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五)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六)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应为取得本系列(专业)高级职称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应为取得本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不作为入库对象。
二、征集专业
(一)工程系列(综合类)中级评委库征集专业:机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电子工程、电力电气、科技管理、质量工程、食品工程、航空维修、大数据、机电元器件、物联网、轨道交通、工业设计。
(二)工程系列高级评委库征集专业:机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电子工程、电力电气、科技管理、质量工程、食品工程、航空维修、大数据、机电元器件、物联网、轨道交通、工业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装饰、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电气、建筑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给水排水、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园林景观、市政工程、道路与桥梁、岩土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
(三)经济系列高级评委库征集专业: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
(四)工艺美术系列中级评委库征集专业:传统手工艺、装潢、造型、服装、家具、玩具、珠宝首饰、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环境艺术、电脑美术设计、商品包装。
三、征集方式及材料
(一)采取本人自荐、单位推荐或评委库组建部门选拔等多种方式。
(二)征集材料如下:
1.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详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3份;
(2)推荐专家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报送(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2楼205室。联系人:康女士、施先生,联系电话:2858701。
2.电子文档
《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填写后发送电子文档至我办邮箱xmzcps@163.com,无需打印。
四、其他
1.中级工程师(土建类)评委库入库征集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2.厦门市工程经济系列及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遴选,报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入库。批准入库评委名单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不予公布。
3.评委征集工作长期进行,按推荐年度批准入库,联系电话:2858701。
附件: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厦门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内容来源:厦门工信局官网